2020年商鋪公開招租公告3
一、商鋪簡介
序號 | 房屋 | 面積(㎡) | 備注 |
1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1-2-1 號 | 105.86 | |
2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1-2-3 號 | 100.9 | |
3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1-2-4 號 | 56.44 | |
4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1-2-5 號 | 72.85 | |
5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1-2-10號 | 143.79 | |
6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3-1-1 號 | 149.3 | |
7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4-1-7號 | 83.47 | |
8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4-1-8 號 | 62.08 | |
9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5-1號 | 86 | |
10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5-2號 | 93.8 | |
11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5-3號 | 58.56 | |
12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5-4號 | 69.65 | |
13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5-5號 | 37.59 | |
14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5-6號 | 38.06 | |
15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5-7 號 | 64.26 | |
16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5-8 號 | 65.7 | |
17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6-1號 | 82.4 | |
18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6-2號 | 39.53 | |
19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6-3號 | 25.14 | |
20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6-4號 | 44.41 | |
21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6-5 號 | 39.56 | |
22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6-6號 | 25.14 | |
23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6-7號 | 39.53 | |
24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7-3 號 | 39.54 | |
25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7-5 號 | 39.57 | |
26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7-6號 | 44.42 | |
27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7-7號 | 25.14 | |
28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7-8號 | 39.54 | |
29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7-9號 | 82.11 | |
30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8-1號 | 65.45 | |
31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8-2號 | 57.61 | |
32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8-3號 | 33.64 | |
33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8-4號 | 44.86 | |
34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8-5號 | 39.49 | |
35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8-6號 | 77.72 | |
36 | 東興市東盟大道1221號大都·塞納湖畔 8-9號 | 66.32 | |
37 | 南寧市杭州路38-3號綜合住宅樓的一層 | 153.87 | |
38 | 南寧市杭州路40-2號 | 14.14 | |
39 | 南寧市杭州路40-5號 | 15.25 | |
40 | 南寧市衡陽西路12-7號 | 27.8 |
二、招租要求
1、以上商鋪均按現(xiàn)狀招租,意向承租人可實地查看、了解商鋪現(xiàn)狀及相關(guān)費用。
2、禁止轉(zhuǎn)租,否則,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,公司有權(quán)收回承租權(quán)。
3、尊重歷史,同等條件下,原租戶享有優(yōu)先承租權(quán)。
4、租金按月結(jié)算,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之日可向出租方按季度或按月交納租金、合同履約擔(dān)保金(1-2月租金),電、物業(yè)費自行與物業(yè)溝通后另計。合同期滿后無違約行為的,合同履約擔(dān)保金全額無息退還。
5、承租人應(yīng)于每月10日前以銀行轉(zhuǎn)賬方式交納下個季度或月租金,逾期支付租金的,每延遲一個月份,則承租人須按欠租金額的10%支付違約金。累計1個月不交租金的,出租方有權(quán)解除《房屋租賃合同》,收回商鋪。
6、租賃期限內(nèi),出租方僅負(fù)責(zé)維護租賃商鋪的主體結(jié)構(gòu)部分,其他配套設(shè)備、設(shè)施包括水管、化糞池、天面、防水以及經(jīng)甲方同意進行裝修而產(chǎn)生的增設(shè)物和所安裝的設(shè)備,設(shè)施僅由承租人負(fù)責(zé)維修、養(yǎng)護,并承擔(dān)所產(chǎn)生的費用。租賃期內(nèi),由于承租人方使用不當(dāng)造成租賃商鋪的損壞,承租人負(fù)責(zé)維修和更換,一切費用由承租人承擔(dān)。
7、租賃期間,承租人應(yīng)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商鋪,如要改變合同約定的經(jīng)營項目,須經(jīng)過出租方書面同意。
8、承租人基本條件:(1)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續(xù)企業(yè)法人;(2)具有良好的財務(wù)狀況和支付能力,能夠按時支付租金;(3)符合有關(guān)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三、其他
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
報名地址:南寧市衡陽東路1號20樓2007室
聯(lián)系電話:0771-2210835 (謝工)
廣西建工集團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責(zé)任公司
2020年9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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